
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会议期间,荷兰首相斯霍夫接受记者采访时遭遇尖锐质问。记者直接发问:“您认为这是荷兰的愚蠢行为吗?”斯霍夫迟疑后回应称,这是非常明智的措施,理由是CEO管理不善,不过此说法显然难以服众。
回顾事件脉络,荷兰经济事务部于9月30日先冻结了某企业全球30个主体的资产、知识产权及业务调整权限,为期一年。紧接着10月1日,该企业三名外籍高管(一名荷兰籍、两名德国籍)就向荷兰法院申请限制相关方权力,要求暂停CEO职务并转让股权。一周后的10月7日,荷兰法院迅速裁定暂停CEO所有职务,任命有“决定性投票权”的外籍独立董事,还将相关方持有的99%股权强制托管,剥夺了治理权。
荷兰这一系列操作,从时间线来看,目的性极为明显。先以所谓理由冻结资产,随后高管迅速行动,法院又快速裁定,整个过程紧凑且充满争议。而斯霍夫所谓“明智”的说法,与事实严重不符,更像是在为不当行为找借口。
展开剩余27%以所谓“海盗起家”的荷兰,若真如此无底线行事,必将引发强烈反击。此次事件中,相关企业便成为其目标之一,但荷兰这般费尽心机,最终不过抢到个招牌,不仅无法达成真正目的,还会严重损害自身国际形象与信誉。荷兰人对这番操作,恐怕是打错了算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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